时间:2022年06月24日 14:51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十一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巡察计划财务处党支部动员会召开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6月20日,十一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计划财务处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阿力坦嘎日迪主持会议并讲话;第二巡察组组长那音巴雅尔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王青海副处长作表态发言。
阿力坦嘎日迪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落实党委要求,切实发挥巡察“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本轮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并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那音巴雅尔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支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校党委决策部署等情况开展巡察;要自觉接受监督,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反映问题。
王青海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作为被巡察党支部要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服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端正态度,强化纪律,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马利强、郭鹏、张建及巡察组全体人员,党委巡察办副主任那日姝,计划财务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内蒙古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党组(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6月17日—7月15日)设立值班电话:13947108387、13304715055(受理时间为:早9时至晚5时);接访地点:明德楼102会议室;电子信箱:nmggydxxcz2@163.com;意见箱设置地点:明德楼417。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计划财务处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处理。